每位車主都需要的【汽車/機車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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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車主都需要的【汽車/機車強制險】

汽機車強制險費用、理賠範圍與內容介紹
強制汽車責任險係為政策性保險,強制車輛所有人均需投保。目的在於使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什麼是強制汽車責任險?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包含機車),簡稱強制險,是為了救助交通事故中不幸的受害人而設計的政策性保險,並以法律強制領有牌照的車輛應投保汽車責任保險。

強制險的由來:源於不幸但終於溫暖的故事

Tips:
  • 所以機車險、汽車險≠強制險喔,強制險只是汽、機車的其中一種保險;而汽、機車可以另外自行「任意」投保的責任險、車體險、超跑險等,通稱為「任意險」。
  • 向監理站申請牌照報廢、繳還、繳存、繳銷、吊銷或註銷後仍在行駛之汽車也需要投保,否則被抓包可就罰很大了。

強制險保障的範圍

因為很重要,所以需要說很多次:

強制險只能保障車禍事故中別人的受傷,包含自己車上的乘客、別車的駕駛 & 乘客、以及路人等;不能保障自己車上的駕駛(本人)受傷。

另外強制險採無過失責任但有限制額度的理賠方式,也就是不管對錯是哪一方,受害者或其遺屬都可以依規定向保險公司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賠款。

Tips:
遇到2車以上的車禍事故,車上的駕駛還是可以向他車的強制險申請理賠,萬一發生單一事故(如自撞電線桿)時,自己車上的駕駛人受傷或身故就真的是求償無門了。

強制險的保障內容如下:

死亡給付
每人最高 200 萬元
失能給付
每人依15等級失能程度給付標準計算:5萬元(第15等級)~200萬元(第1等級)
傷害醫療給付
每人最高20萬元
傷害醫療給付包含
急救費用
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健保部份負擔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行負擔費用
註解
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
膳食費
每日180元為限
義肢器材及裝置費
每一肢 5 萬元為限
義齒器材及裝置費
每一齒 1 萬元為限,最高以 5 萬元為限
義眼器材及裝置費
每一眼 1 萬元為限
其他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
費用以2萬元為限
看護費用
每日 1200 元為限,最高30日
接送費用
最高以 2 萬元為限
註:「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行負擔費用」是指掛號費、門診藥品與住院等部分負擔,請見健保署說明。
Tips:
強制險雖然重要,但也不是萬能的,強制險無法保障:
  • 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或財物損害時,不在強制險的承保範圍內。車主可額外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來補足強制險不足的保障。
  • 駕駛人若不慎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例如自行碰撞樹木、橋墩、電線桿等),駕駛人之傷害或死亡係因自己駕駛不慎所致,並無涉及他人使用或管理之汽車,不得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該駕駛人如有加強保障之必要,可自行加保駕駛人傷害保險

為什麼要投保強制險?

投保強制險目的在於藉由強制汽(機)車所有人投保責任保險,當有投保強制險的車輛意外導致受害人傷亡時,不論交通事故過失責任是在哪一方,受害人或其遺屬都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使車禍事故的受害人獲得基本補償達到救急的效果,促使多數受害家庭免於短暫的經濟危機。

當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害人一方可由請求權人直接申請保險給付,而不必先經過肇事責任歸屬、確定賠償責任及冗長的和解及訴訟程序,所以本保險可以迅速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協助其基本生活之所需。

Tips:
受害人申請強制險理賠時,不需要對方的車主同意,只要知道對方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是那一家,直接跟該保險公司聯繫申請即可。
若不投保強制險可以嗎?

若不投保強制險可以嗎?

既然是法律強制,代表有車就一定要投保強制險,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9 條規定:若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 為汽車者,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 為機車者,處新臺幣 1,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
  • 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者,處新臺幣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
  • 若上述車輛未投保而肇事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32,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其實被罰鍰事小,車在路上走,保護自己更應該要保護別人,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每一位汽(機)車車主應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機車強制險保費需要多少錢?

機車強制險的保費按保險期間區分為一年期及二年期的費用,主要依據不同車種(輕型、普通重型、大型重機)而分別計價,並不會隨著車主的性別、年齡或肇事紀錄等因素而增減。

但會隨著每一間保險公司的優惠折扣而有所不同,簡單來說:

新安東京海上網路投保的機車強制險優惠為投保一年期折扣 145 元投保兩年期折扣 215 元,所以保費會是:

適用車種
一年期
折扣 145 元
二年期
折扣 215 元
輕型機車(電動小/輕型機車)
279 元(原價 424 元)
520 元(原價 735 元)
普通重型(電動普通重型機車)
513 元(原價 658 元)
985 元(原價 1,200 元)
大型重型機車
566 元(原價 711 元)
1,091 元(原價 1,306 元)
此價格僅供參考,實際保費價格仍以網路試算之結果為主。
Tips:
常常有人會問,一年期折扣 145 元,二年期折扣 215 元,為何二年期折扣比較少,不如一年一年保。 其實看上表就可以發現,二年期的保費並非是一年期的兩倍,所以一年一年保,其實是會比較貴的。

2022年11月30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正式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並強制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投保範圍,網路投保優惠保費如下:

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險保費
期別
一年期
(折扣 60 元)
二年期
(折扣 80 元)
三年期
(折扣 100 元)
網路投保優惠費率
503 元(原價 563 元)
891 元(原價 971 元)
1,258 元(原價 1,358 元)

微型電動二輪車投保攻略: https://www.tmnewa.com.tw/customize/ElectricBike

汽車強制險保費需要多少錢?

汽車強制險的保費除了依據不同車種(如:自用小客車、客貨車、小貨車等)而分別計價外,還會因車主的性別年齡理賠紀錄酒駕紀錄等因素而增減。

所以常常有人問說:「汽車強制險多少錢?」其實是很難直接回答,真的要直接試算才會知道。來去試算

同樣也會隨著每一間保險公司的優惠折扣而有所不同,但還是可以舉個例子:
新安東京海上網路投保的汽車強制險優惠為投保一年期 330 元(汽車目前沒有兩年期),假設車主沒有理賠以及酒駕紀錄,保費大概會是:

適用車種
35 歲男性
無理賠、酒駕紀錄
35 歲女性
無理賠、酒駕紀錄
自用小客車
1,068 元(原價 1,398 元)
988 元(原價 1,318 元)
自用小客貨
1,202 元(原價 1,532 元)
1,112 元(原價 1,442 元)
自用小貨車
1,478 元(原價 1,808 元)
1,366 元(原價 1,696 元)
註:
「理賠紀錄」影響保費說明:
  • 第一次投保的被保險人,費率以第 4 等級計算。
  • 前一年「無」理賠紀錄者,隔年續保的費率等級可【減一級】,最多可減三級,保費最多可減費 30%。
  • 若前一年「有」理賠紀錄,隔年續保的費率等級,依據理賠次數,每次出險【加三級】,最高加到第 10 等級,即最多加費 60%。
「酒駕紀錄」影響保費說明:
一旦有酒駕紀錄,隔年強制險保費將被加費,每一次酒駕紀錄加費 3,600 元,若有兩次紀錄就會加費 7,200 元,依此類推,沒有上限。而且酒駕加費是針對「車主」,若該車主名下有其他車輛,則每一台車的強制險都會被加費。
汽車強制險常見問題?
  • 要如何申請強制險理賠?
  • 該如何確認有無投保強制險,或是過期了沒?
    消費者投保完畢,可妥善保存保險公司核發的紙本或電子式保險證,除此之外,還可以利用網路連線至金管會設立的 汽機車強制險查詢系統 ,只要輸入身分證字號和車牌號碼,就可以隨時線上查詢。
  • 投保強制險後,如果暫時不使用車子,可以申請退保退費嗎?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投保人不得任意終止保險契約:
    • 被保險汽車牌照繳銷、吊銷、註銷而有事實足以證明停駛者或因停駛而繳存者。
    • 被保險汽車報廢者。
    • 因重複投保而終止其中生效在後之保險契約者。
  • 保險公司賠付強制險之後會跟肇事的駕駛人追償嗎?
    強制險採無過失責任的理賠方式,一般是不會在理賠受害人後,再向駕駛人追償保險給付,但是為了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及不鼓勵犯罪的原則下,被保險人若有以下情況:
    •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 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 故意行為所致。
    • 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無照駕駛或越級駕駛)
    那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雖然一樣會理賠給受害人,但理賠過後會代位向肇事駕駛人求償。
  • 我被汽車撞傷,對方沒有保險且事後不聞不問,有其他申請補償的管道嗎?
    可至本公司或任何一家產物保險公司代為申請特別補償基金。
  • 備齊理賠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金需要等待多久?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5條規定,保險公司應於請求權人交齊證明文件的次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給付理賠金。
    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前項規定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 特別補償基金是什麼?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是由強制責任險的保費提撥建立的,設立的目的是要避免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因肇事車輛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而無法請求補償,提供被害人基本保障。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受害人未能依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 事故汽車無法查究。(肇事逃逸)
    • 事故汽車為未投保強制險的汽車。
    • 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 事故汽車全部(若事故汽車,全部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之情形,各事故汽車之駕駛人不得向特別補償金請求補償)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 在什麼情況下,強制險無法理賠?
    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受害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包含:
    • 故意行為所致。
    • 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故意」指的是對於交通事故使自己受傷或死亡的行為是刻意的,而「犯罪」則是如偷竊、強盜逃逸過程中發生事故,需特別注意的是酒駕目前也是犯罪行為的一種。